1、金屬圍擋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定設置連續、密閉的圍欄;建造多層、高層建築的還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。在市區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、碼頭、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於2.5m,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,其高度不得低於1.8m。
2、圍擋所用材料須采用符合相關規範及標準要求的材料。城市建築工地外圍圍蔽,遮擋物。起到一種美化,整潔,統一的作用。現在基本城市建設中,都會用來的。圍擋的高度一般在2米以上,常見的有2米,4米,6米和8米,或更高的12米等,圍擋表面和張貼該項目的效果圖和宣傳畫面等。或用於城市公益廣告。圍擋高度在4米以下的,一般采用單立柱式,地下深挖基礎1米左右。,立柱采用直徑140mm或189mm等。
3、施工場地兩側沿線設置排水溝,場內設置橫向排水系統,將場地內的積水排至現有的排水系統,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,場地平整,無大面積積水。
4、圍擋安裝完成投入使用後,應定期進行檢查並維護。